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四章 得天独厚的环境 (第1/2页)
眼前之人是男性,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生得浓眉大眼,给人一种憨厚可靠之感。
他虽然看上去年纪不大,可身材却很是魁梧,身高估计得一米九,身上的肌肉疙瘩完爆刘秀曾经在网络上看到的大多健美先生,而且此人身上的肌肉不同于健美先生那种单纯的好看,还充满了力量感。
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此时他黝黑的皮肤略显苍白。
“他平时的日子应该不是很好过……”
稍微打量刘秀心中做出判断。
穿的是粗糙的麻布衣服,身上触目惊心的新伤不提,很多地方都有着陈旧的伤疤,尤其是双手,布满了厚厚的老茧,明显是长期劳作形成的。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刘秀挠挠头,这几个月他几乎每天都在干活儿,可手上却没有任何一点老茧的痕迹……
这大个子伤得很重,陷入昏迷的他呼吸微弱,刘秀估计他应该是身上盐水的刺激缘故,肌肉不时的本能抽搐一下。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醒来,恐怕很大的可能性是永远也醒不来了,这样不行,得想个办法……”
摸着下巴自语,刘秀可不想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人就这么死在眼前,尤其这还是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新家,死个人在里面晦气。
想了想,刘秀发现火塘中陶罐内的水慢慢被烧开了,于是去拿了一大块储存的兔肉放进去熬汤,希望能给大个子补补。
这还不够,刘秀趁着煮肉汤的功夫,离开竹楼来到外面看向了那一群生活在平原上的梅花鹿。
“鹿血应该大补吧?”
刘秀嘀咕,他本来是暂时不想动这些梅花鹿的,毕竟有几只梅花鹿都快下崽儿了,然而此时救那大个子要紧,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当然,他没有朝怀孕的梅花鹿下手,那样他良心上有点过不去,任何幼小的生命都应该得到保护,虽然这么想有点当女表子还立牌坊的嫌疑,然而大多数人都是这么做的……
一只强壮的公梅花鹿没多久就被刘秀活着逮回来了,对方压根跑不过刘秀被轻松拿下。
“希望不要因此而吓跑了这群梅花鹿才好”
看了看惊慌了一阵的梅花鹿群又在远处悠闲吃草,刘秀觉得自己的担心恐怕有点多余,它们应该不会轻易离开这个得天独厚的生存环境。
带着嚎叫挣扎的公梅花鹿来到竹楼外,刘秀咔擦一声捏断它的脖子很快结束它的痛苦,随即又去竹楼内拿出装盐水的陶罐倒掉,稍微清洗后用锋利的竹划花开梅花鹿的脖子,接了满满一罐温热的鹿血回到了屋子。
尽管大个子处于昏迷之中,但刘秀还是稍微将其扶起捏开嘴巴灌了他一肚子鹿血,毕竟对方没配合,难免有鹿血散落在周围,对此刘秀表示无奈。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之刘秀感觉给大个子灌了鹿血之后他的脸色似乎好看了很多。
对方依旧没有任何醒来的迹象,对此刘秀真的表示只能看天意了。
大个子不醒,他却没有干等着,去把死去的黑狼带了回来,放血剥皮,清理内脏,死去的梅花鹿也这么处理。
狼皮和鹿皮撑开晾晒,这下褥子有了。
至于狼肉和鹿肉,刘秀则是用大量的食盐腌制,又用香茅草熏制储存。
如此一来,一天时间差不多就这么过去。
这天他打造竹床的计划就这么被耽搁落空,而且腌制狼肉和鹿肉用了大量的食盐,他的食盐也有点不够了。
并没有在意这些,夜幕降临的时候,陶罐中的肉汤已经炖得差不多,刘秀自己吃了半罐,剩下的都给昏迷的大个子灌了下去。
对方能不能活刘秀不知道,但他却是在尽量的拯救对方的生命,不过看对方的情况似乎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将白天救大个子弄得到处都是的血迹清理干净后,对方依旧没有苏醒的迹象,刘秀只能睡觉休息。
第二天,大个子依旧没有醒来,刘秀也没办法,出去练习养身功,完了弄吃的,顺便给大个子喂了一点,然后清洁自身。
估计是因为有了其他人的缘故,尽管对方处于昏迷之中,刘秀也觉得自己就穿着一条裤衩到处跑不太合适了,于是用前一段时间剩下的一张大一点的兔皮做了一条裤子,说是裤子,不过是他稍微剪裁后将其围在腰间而已。
大热天的,腰间围着兔皮,刘秀想想都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质……
大个子没醒也没死,刘秀等着对方醒来继续忙自己的,去敲卤盐矿回来制盐,完了开始打造竹床,等这些都弄得差不多之后,天色也黑了下来,一天又这么过去了。
又熬了一罐肉汤,自己吃一部分剩下的喂给了大个子,大个子恢复得不错,身上的伤都已经结痂,呼吸平稳,刘秀松了一口气,这家伙的命算是保住了。
然而第二天刘秀检查大个子的时候情况却糟糕了起来,他嘴唇发青额头冒虚汗,稍微摸了摸对方的额头,刘秀知道这家伙是发高烧了。
挠挠头,这可咋搞?我不是医生啊,而且即使是医生我没有药物也白搭……
皱眉思索,刘秀想啊想,因为练习养身功的缘故,他的记忆力也变好了太多,想了一会儿,他还真想起了曾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看过的几味治疗高烧的中草药资料。
“死马当活马医了”
耸耸肩,刘秀离开竹楼在周围寻找那几味中草药,希望能找到。
车前草,鱼腥草,紫苏,藿香,薄荷,马齿笕,夏枯草,夏菇草……
这不找不知道,一找起来,刘秀发现周围居然到处都是随处可见的草药,这片地方的生态环境未免也太好了点?
若说治疗发烧的草药随处可见还让刘秀意外的话,那么他居然在一片草丛中找到一颗人参就让他惊愕了。
人参,这种珍贵的东西他曾经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接受的情况下,耳朵几乎都听起了茧子,自然是认得的。
不懂得如何挖掘,刘秀也没给它系个红绳什么的,干脆将很大一坨泥土挖出来,泥土抖落,有着密密麻麻根须的人参就出现在了他手上。
“话说这人参干干巴巴麻麻赖赖的得多少年头来着?”看着手中的人参刘秀嘴里嘀咕,这玩意他也仅限于认识而已,要说分辨年份那就不可能了,他又不是专门的参农或者这方面的专家。
找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