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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认识我吗? (第0/2页)
回头看去,只见街道的尽头,印衬着黄昏的辉光,站着大概十七八个男人。
有的穿着杀马特的浮夸服侍。
有的体态肥胖穿着背心。
有的眉须粗犷面露凶相。
唯一相同的,是每个人都挂着不怀好意的坏笑,看着铭天。
啊,我说为什么有些人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呢?狗被人打了还知道夹尾巴逃跑,长点记性不好吗?活着不好吗?
面对这气势汹汹,手握匕首砍刀棍棒等各种凶器的十七八人,铭天的心跳…一点都没有变化。
是的,毫无变化。
这算什么?二十个人都不到?
“铭天是吧?”人群中,走出来一个手臂绑着绷带的年轻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昨天被铭天拧断胳膊的曹孝臣。
“还记得我吗?你以为,你得罪了我,能……”
“才这么点人?”
“哈?”
曹孝臣的话还没说完,铭天已经失去了耐心。
扭了扭脖子。
铭天轻轻咳嗽了一声,上前一步。
“怎么?带着这十几个虾兵蟹将,就想找我寻仇?你是真的太自信了?还是在看不起我?就凭这么几个杂碎?”
“你说什么?”
铭天仅仅一句,就彻底激怒了曹孝臣。
十几个人听闻,更是开始躁动起来。
眼前这个年轻人体格并不壮实,却敢口出这等狂言?
“曹孝臣,你真的惹上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就在曹孝臣要按耐不住让人一拥而上的时候。
人群里又挤出来一个人。
只见此人穿着灰色西装,梳着大背头,镶着两颗大金牙的嘴里叼着根香烟,一脸讥笑。
铭天看了一眼他脖子上的大金链子。
穿着倒挺得体的,但为什么这年头有点小钱的人总爱戴大金链子?不嫌俗就算了你难道还不嫌沉?
我说这种人他妈脑子里怎么想的?是不是觉得黄金就是世界上最贵的东西了?
一根金链子,把这个男人得体的衣着氛围全毁了。
“你又是谁?”铭天风轻云淡的问道。
“这个人你都不认识?”曹孝臣面带讥笑,似乎在嘲讽铭天没见识:“说出来你可别吓到,这位是方林,方总!”
“噢~”
铭天恍然大悟的瞪大眼睛:“不认识。”
这个叫方林的,上下打量几眼铭天,眼中划过一丝不屑。
“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你要是谦虚点,今天这事,也许还有的谈,但我看你狂的很,你是真的欠管教。”
奥亘徳曾经对我说过。
异界人的平均智商比现代要低。
但铭天现在看下来,总感觉他好像说反了。
“哎。”铭天无奈的叹了口气:“要打就打,哪那么多废话,我车还有10分钟,都一起上吧。”
那个方林一听,顿时脸色一红,旋即又恢复常态:“好啊,小年轻既然想要人教训,兄弟们,好好教教他怎么做人!”
话音落,十几个早已按耐不住的流氓迈开步子就要上。
“不知死活。”
旁边的曹孝臣见状,更是幸灾乐祸的喃喃自语:“没见识的傻X,今天就给你开开眼界。”
铭天摆开架势,一只手摸进口袋。
说实话,十七八个流氓,手里都抄着家伙。
如果赤手空拳的打,铭天还真没把握。
要知道,和刀皇打的时候,可是有肯尼斯和罗伯特协助的,再加上那个时候铭天火力全开,是手拿枪械的。
现在不一样。
对方人多,如果赤手空拳,打起来真的有点吃力。
潜力爆发最多只能用三分钟。
休碧可以为铭天补充魔力,但铭天昨天用了以后忘了补充,剩下只能用1分多钟。
休碧的话,铭天不想让她出手。
别看休碧人畜无害的样子,真动起手来她是不知轻重的,最好的结果都是对面全被休碧杀光。
杀两三个人还好说,杀那么多人可不是小事,会引来不小的麻烦。
要用枪的话,自然不怕。
但这里是村口,周围都是农户。
这里的屋子,多是黄土屋,质地疏松,一尺厚的黄土墙都挡不住一颗子弹。
如果用枪,可能子弹打穿一个人以后,可以再贯穿一座屋子,打中屋子里无辜的农民。
这里都是辛苦了一辈子,性情老实本分的农民,都是苦命人,不该让他们因为卷入什么纷争而死。
用马格南吧,声音大,朝天鸣枪吓退他们就好。
如果吓不退,就换clock,威力小,只要确保枪枪打中人,就不会误伤农民。
铭天想到这里,准备拔枪。
然而就在这时。
“方林,别怪我没提醒你,你今天敢动一下我的铭天试试!”
铭天背后,一个熟悉的,银铃般好听的女声,呵斥了准备一拥而上的流氓们。
最后面的方林一愣,定睛看去。
铭天也是愣了一下,回头一看。
只见刚去小卖部的萧歆竹,正抱着三包薯片和三瓶饮料,不急不躁的走过来。
花容之上,尽是愠怒。
“噢,小妹妹你认识我?”
方林一见有这等美女,眼中划过一丝色意,不怀好意从头到尾视奸一遍萧歆竹后,轻挑的问道:“你是哪位?”
萧歆竹抬头挺胸,目光炯炯:“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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