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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杜万芊(3) (第1/2页)
经过一番检查后,我们在独木舟上发现了杜万芊的头发和衣物纤维,抛尸人的确是用它将杜万芊的尸体从栈道运到西边芦苇荡岸边草坪上的。
可现在的问题是,凶手如果用这只独木舟把尸体从东边的栈道运到西边的抛尸地点,势必要经过观景台下面的那片狭小的水域通道,从而在底下的菖蒲丛里留下痕迹。
但事实是,我们并没有在那片茂盛的菖蒲丛里发现任何线索。
凶手究竟使用了什么样的方法,使独木舟从栈道划到芦苇荡、再由芦苇荡返回栈道,而中间却不留下任何行驶痕迹的?
而且令人吃惊的是,从独木舟的浸泡程度来看,这条船已经藏在栈桥下面不是一天两天了。
更令我们惊讶的是,就连覆盖杜万芊尸体的那些树叶都并非公园树木落下来的。
无论凶手是不是抛尸的人,都可以判定芦桥公园并非第一杀人现场,独木舟也是很早之前便备好的移尸工具,而且埋尸的覆盖物树叶也是从别的地方运来的。
这是一场耗时已久,精心策划的谋杀。
加上杜万芊尸体被摆成的形状还有额头上的记号,看上去活像在重复什么仪式似的,更有一种诡秘感,让人不禁心生忧虑。
不过这种仪式感,完全不同于三颗人头那种伪装的仪式感。
三颗人头的案子,乍看上去比杜万芊之死还恐怖惊悚。但因为周围环境并没有多少??,所以当那股劲儿过去之后,就会觉得也无非是突然被吓了一跳。
而杜万芊在芦苇荡前被摆出的造型、头上的刻字,包括覆盖物、运尸路径等等等等,所有一切都陷入迷雾之中。让人越想越觉得匪夷所思,越想越觉得毛骨悚然。
如果类比的话,那三颗人头案就像美国恐怖片,血腥而刺激;而杜万芊的案子更像日本恐怖片,在欲言又止中就把你拉进了恐怖的深渊。
“这种案子,如果不尽快侦破,就容易变成连环案。”林瑛忧心忡忡地对沈喻说。
“什么意思?”沈喻很敏锐地反问道。
“我是说,沈老师,你能不能支援一下?先从背锅侠那个案子抽身出来……”
我坐在沈喻旁边,明显觉得她不太高兴。
“你们觉得有钱人死了的案子就是大案子吗?”
“不是这个意思,只要命案都算大案,无论死的是富豪还是乞丐。”
“侦破命案很重要,但是预防命案也很重要。”沈喻站起身说,“杜万芊的案子我可以支援,但我首要的工作还是背锅侠案,因为那个案子如果放任不管的话,很快也会有命案发生的。”
林瑛用求助的目光看着我,似乎想让我开口说服沈喻。
我看看她,又看看沈喻,然后对林瑛点点头。
“那个,虽然我有点像局外人——”我对沈喻说,“但是毕竟你看,杜万芊死得这么诡异,是不是……”
“你的意思是,诡异的就比较像难题,所以需要我帮着解决,对吧?”沈喻忽然笑着问我,这笑容让我有点心虚。
“是啊,就这么个意思。”
“那背锅侠的案子,是不是也挺诡异的?”沈喻忽然止住笑容,瞪着我道。
“啊——对对对,所以,我也觉得背锅侠那个案子更需要你一些……”我吓得赶紧改口,气得林瑛哭笑不得。
“林队长,”沈喻转向林瑛说,“你是不是觉得杜万芊的死有太多不合逻辑之处?”
“那当然。谋杀不难,但谋杀之后搞出这么多有仪式感的东西来,就显得有点匪夷所思了。”
“你说得对,但是如果抛开这些仪式感的东西,那么谋杀还是谋杀。”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不妨查查杜万芊这个人背后的东西,从那条独木船来看,凶手能准备这么长时间,肯定是之前早就做了准备,而且是有一定诱因的。杜万芊是我的学生,她这个人别的不好说,与人结怨却是相当擅长。这就是我觉得这个案子并不困难,而背锅侠那个案子却无从下手的原因。”
林瑛忽然笑了。
“得嘞,沈老师,话说到这里我就明白了。我现在也同意背锅侠那宗案子更诡异了,您忙您的,杜万芊的案子交给我来。”
沈喻和林瑛相互点头告辞,我跟着沈喻往停车场走去,刚走到停车场就看见有个人影躲在车后面,鬼头鬼脑地朝这边张望着。
沈喻看我一眼,我心领神会,快步朝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走过去。
那家伙正蹲在一辆汽车的屁股后面朝外面巴望着,我从他身后绕过去,拍了下他的肩膀。他显然受了惊吓,夸张地大叫一声就跳了起来。
“怎么是你?”我们俩几乎同时开口喊了出来。
这个蹑手蹑脚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我那个自称作家,总是在网上连载小说不停码字儿的远房堂兄言桄。
“你在这儿做什么?”我问他。
“哎呀,不是听说这里出了命案吗,我正在写一个推理小说,想着来现场吸收点儿负能量,好找找灵感,嘿嘿。”他挠着脑袋说,“哎,小桩,你在这儿干嘛,偷偷摸摸地走过来,一看就没安好心。”
“咱俩到底谁偷偷摸摸啊!”我哭笑不得地指着沈喻说,“我陪她来查案。”
这个不着调的堂兄扒着车望了沈喻一眼,像被电击了似的哆嗦着缩回头来,一把抓住我的手兴奋不已。
“我了个去,那不是罪犯克星、最强大脑、推理天才、逻辑皇后、魏阳名侦探沈喻嘛!你难道是她的跟班?”
“你从哪里批发来的这么多title啊?”
“我自己小说里给她加封的啊,告诉你个秘密,我小说里的主角原型就是她——第一女侦探沈喻!”他得意洋洋地打开手机,翻开一个名叫《七宗罪》的小说凑到我面前,指指点点地说。
“你这是原名,不是原型吧?”
“怎么是原名!我的侦探叫沈谕!言字旁的谕!不是口字边儿的喻!差个偏旁部首呢!”
“得,你最好别让她看到你的小说。”
“我还在小说里把她写成了我老婆……”
“那你自求多福吧。”我扶着脑门说。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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