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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颗人头(1) (第1/2页)
我把林瑛发来的地址输入导航里,然后开车载着沈喻直奔案发现场。
案发地点在天心庄园小区。这个地方原来也是城郊结合部,后来被魏阳最大的开发商金襄地产买下,拆迁建成了知名的高档社区。
我开车驶进小区,拐了个弯就看到一栋别墅前停满了警车。我和沈喻下车,看见一个短发的女警官守在楼门口,她叫余以清,是林瑛的下属。她留着很短的头发,穿着整齐的警服,有一双苗条匀称的长腿。
“沈老师,您可来了。”余以清忙跟沈喻打着招呼。沈喻跟她点点头,牵着我袖子就朝里面走去。
“等等,他不能进去吧?”我常去警局找林瑛,所以余以清早就认识我。她故意笑嘻嘻地把我拦下来。
“这次需要他的帮忙。”沈喻解释说。
“需要他进去当喷壶吗?”小余揶揄我。
“余以清小姐,你身为堂堂人民警察,说话不要那么刻薄好伐?”我也反唇相讥。
沈喻没再说话,她仍旧牵着我衣服往楼里走去。我犹豫了一下,想去拉她的手。没想到她手上仿佛长了眼睛似的给我狠狠拍了下来。这搞得我满脸尴尬,一直不敢看她。
别墅有两层,凶案发生在第一层。林瑛正在站在门口,眉头紧蹙。出乎意料的是,她看到我倒没有觉得奇怪。
“就在里面,杀人案。”她对沈喻说。
我心理斗争了下,毕竟自己没见过死人,更没见过杀人现场。我平时也比较佛系,就算夏天蚊子叮我,我也只是打开窗户把它们轰出去——即使这样有可能放进来更多的蚊子。
其实人跟蚊子有什么区别,都是周旋劳顿为了一口吃的嘛,善哉善哉——想想这个,即使蚊子多吸我几口血,我也不会觉得痒了。
所以我还是在门口迟疑了一下,但看看沈喻瞥我的眼神,我还是学着她的样子,戴上手套和口罩,套上鞋袋,然后长吁一口气,给自己鼓鼓劲才抬脚迈进门去。
怕什么?大不了一进门就看到有人胸口戳着一把刀,躺在沙发上流血身亡的样子嘛!
但没想到的是,我完全错了。
因为推门进去后,我并没有看到血案。
这栋房子很大,光客厅就比我买的那套房子宽敞。几个穿着白大褂的警方人员站在客厅里,他们正忙忙碌碌地勘察现场。
林瑛也跟了进来。她快步走到跟我们平行的位置,指指前面虚掩着的一扇门说:“有两处关键场所,你们先看看这边。”
她说着就把门拉开,我懵头懵脑地伸长了脖子一望,谁知道这一眼直把我吓得后退几步,险些蹲倒在后面收集痕迹的警员身上。
因为那屋里正对门的地方摆着一张古香古色的条案,条案上摆着鲜花,上面还有个香炉,香炉里有三支香,已经燃尽,但香炉后面却是三颗洗的白白净净的人头!有一颗人头眼睛还瞪得像铜铃似的直视前方。
我觉得自己浑身冒着寒气,好像身体里的魂魄都随着寒气出了窍,腿和胳膊都一阵阵发软,连站稳都觉得困难。
我倒吸一口凉气。
林瑛回头看我一眼,我听见她转身对沈喻嘀咕着什么。
三颗头颅是两男一女,它们被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乍一看非但没有血肉模糊的场面,而且还白白净净,活像塑胶制成的仿真造型。
但从它们脖颈处参差不齐的切痕,以及犹在渗出的血浆和组织液来看,它们的的确确是三颗真实的头颅。
摆在中间那颗人头,看上去属于一个只有二十多岁的男人,它眉毛拧着,眼睛圆睁,好像临死前目睹到什么恐怖至极的场景。
年轻男人的左边,是一颗老年男人的脑袋,它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看上去大概六七十岁的样子。
与年轻人惊恐的表情截然不同,他的脸安详平和,嘴角还微微翘起,竟然像是享受死亡似的。
而右侧女人大概五十多岁,她的表情冰冷威严,而且还化着浓妆,透着一股妖冶的气息。
从样貌来看,死者应该是一家人,一对父母和自己年轻的孩子,他们后脑勺都有明显被钝器击打的痕迹。
三颗人头,三种表情,它们被摆在鲜花之中,香炉之旁,看上去诡谲至极。
它们为什么被摆在这里?难道是供在条案上的祭品,或者是什么先锋艺术家的黑暗行为艺术?
我盯着那三颗人头,浑身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头发根子仿佛都齐刷刷立了起来。
但沈喻却走到三颗人头前低头查看,她嗅了嗅说:“头发刚用洗发水洗过,还被吹干来着。”
我这时也注意到头颅摆上去之前不光被清洗了,而且脸上还被抹上了护肤品,尤其那妇女的浓妆,显然是切下脑袋清洗后再涂抹上去的。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凶手究竟该有多变态,居然能若无其事地把切下来的人头浣洗一番,又整整齐齐一一摆到台面上去!
沈喻戴着橡胶手套,她轻轻触摸了一下脖颈处的切痕。然后又抬头看着林瑛。
“凶器找到了吗?”
“找到了,就在浴室里。”
“电锯?”
“对。”
我忽然想起一部叫《电锯惊魂》的片子,还记得电影里血浆飞溅的场景,没想到我初入现场就遇到这么惨烈的案子,好在凶手似乎有洁癖,没把现场搞得那么恶心。
但我又想错了。
“要不,让他回去?别再吓得大小便失禁,把现场污染了。”林瑛看了我一眼,跟沈喻小声说道。
我听到这话顿时火冒三丈,这俩女人也太看不起我了——不就是三颗人头嘛!又不是我杀的,我心虚什么!我只是没心理防备被吓了一跳而已!
我使劲蹬蹬腿儿,捶两下胸口,鼓足勇气又走了过去。
林瑛刚把浴室门推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就逼面而来,我感觉就连眼睛都快要被熏得闭上了。
但我痛恨自己没有闭上眼睛,因为我眼前看到的一切已经彻底超越了自己的心理极限。
浴室的墙砖地砖应该是白色,之所以用“应该”这个词,是因为整个浴室里都溅满了血浆和肉碎——用“血肉横飞”这个词一点儿都不过分——原本的颜色已经分辨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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