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章 走阴人 (第1/2页)
回到旧城区古街,祁鹤轩请范小怜进一家私房菜餐馆吃中午饭。
四菜一汤,两荤两素,
素的是凉拌菜,祁鹤轩给自己点的,现在他看到肉就觉得恶心,所以尝试着吃素。
严格来说,祁鹤轩现在是半人半鬼,鬼是不用吃饭的,但人不吃饭就活不下去。
祁鹤轩面带微笑,频频给范小怜挟菜,而自己几乎不吃,秀出一对恩爱夫妻的样子来,旁边桌的一对闺蜜看到,艳羡不已。
“看到没,以后找老公就得找这样的…”
“现在的人都喜欢做秀,回到家不一定是什么样子呢…”
两个二十几岁的姑娘在一旁悄声议论起来。
祁鹤轩耳尖,把两人的话全听进去了,索性不再把菜挟进范小怜碗里,而是直接挟到她嘴边…
这下,范小怜有些不好意思了,小脸微微泛红,不再搭理祁鹤轩,自己低头吃饭。
这时,她想起在梦境中祁鹤轩跟她说过的一句话:他对你的无微不至,就是我对你的关爱…
想到这,范小怜抬起来头微微张开嘴巴,把祁鹤轩还举在面前的一小丁肉丝咬进嘴里,味道果然有些不同。
爱不是秀出来的,而是用心体味和感应出来的。
饭后,范小怜去守冥品店,祁鹤轩去寻访走阴人。
祁鹤轩在街边卜卦算命先生那里,打听到城西十里坡有一个会走阴的灵婆,每天登门拜访的人不少。
十里坡不通公里,只有步行。
好在,十里坡并不要距离县城十里,只是个地名,祁鹤轩走二十几分钟就到了。
那是坐落在县城郊外的一个小山村,有三四十户人家,灵婆家在山脚下,显得独门独户。
祁鹤轩到那里的时候,灵婆家的小木屋里挤满了人,大家手里拿着香,纸钱、鸡蛋和公鸡等香纸和供品,排队着走阴。
祁鹤轩挤在门外,看到灵婆正开始在堂屋里带一个中年妇女走阴,
两人骑在一根板凳上,闭上眼睛,一副虔诚的样子。
灵婆五十岁左右,长得有几分女尼姑的仙骨,她两只手在大腿上不停地拍打着,嘴里念着走阴咒语:!@#¥&…
祁鹤轩一个音都听不懂。
如果在以前,祁鹤轩一定会觉得灵婆在装神弄鬼,故弄玄虚,但现在他自己下去过,而且看到有这么多慕名而来人,想不相信灵婆会走阴都不行了。
一会儿,灵婆似乎带中年中年妇女到了阴间,两人不时跟那里的鬼魂对话着,但只看到两人的嘴巴在动,听不到她们在说什么。
良久,灵婆拍打大腿的手停了下来,睁开了眼睛,对身后的中年妇女说:“我们回来了,你睁开眼睛吧!”
此时,中年妇女睁开眼睛,眼里含泪,似乎对刚看到的故人依依不舍。
灵婆有些困了,发现有一个年青人插在这一伙中老年人的队伍中特别显眼,于是对他说:“年青人,你过来!”
祁鹤轩愣了一下,看到灵婆在向他招手,走了过去。
“小莲,你出来一下…”灵婆对着里屋喊道。
这时,从里屋跑出来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她捆一把长长的辫子,穿一条花格裙,身体偏瘦,相貌普通,但是特别活泼。
“阿妈,你叫我?”
“小莲你过来帮我带这个年青人走一趟,我还没吃中午饭呢…”
小姑娘瞥了祁鹤轩一眼,看他相貌堂堂,年龄在二十五岁左右,眼睛一亮,欣然答应道:“好的,阿妈。”
灵婆让祁鹤轩过来跟自己女儿于小莲骑在一根长板凳上,小莲坐在前面,祁鹤轩坐在后面,然后要两人闭上眼睛,她嘴里帮着念走阴咒语,让小莲拍打自己的大腿,动作由慢到快…
渐渐地,祁鹤轩身体一凉,
睁开眼睛一看,祁鹤轩发现自己和于小莲不是骑在板凳上了,而是骑在一只纸扎的仙鹤背上,周围灰蒙蒙的,白纸仙鹤特别亮眼,带着两人飞出小屋,向后山飞撞过去…
纸仙鹤撞入山体的瞬间,像融入了一张魔镜,穿进去的头部变成了鲜活的仙鹤头,留在外面的尾巴还是纸糊的…
天呀,这也太神奇了吧!
这与祁鹤轩之前跟白面鬼差骑过的纸糊天马有所不同,纸糊的天马是用火焚烧后才变成活生生的天马,而这纸仙鹤不用焚烧,好像是灵婆早有准备,或者她只为自己女儿准备的这只仙鹤。
转眼,纸仙鹤全部进入魔镜之中,来到了一个异境,这异境祁鹤轩似曾相识,飞了一会儿才确定是来到了冥界…
殷虹的彼岸花,
悠远的黄泉路,
沧桑的奈何桥,
还有那,
神秘的九幽十八狱…
更让他怦然心动地是——
于小莲变漂亮了,成了一个大美女,身材均匀,五官精致,声音也变得动听了许多。
“小哥,你到阴间来要见什么人?”于小莲亲切地问,回头看祁鹤轩他变成另一番模样,心里吃惊不小,但一点都不害怕,她是走阴人的传人,胆子自然比常人大了许多。
祁鹤轩来到冥界就变回自己死前的模样,他没有变丑也没有变帅,因为他是个亦正亦邪之人。
他来寻访走阴人时没有想过要到阴间来见谁,所以听于小莲这么一问,随口回答道:“张宇宸。”
“是沧阳县的张宇宸吗?”
“是的。”祁鹤轩应声说。
其实,两人不是去见人,是去见鬼,准确的来说是见鬼魂。
“那好吧,这人我知道,他在地狱受孤刑呢,坐好了,我们这就赶过去…”
嗖!嗖!
一只巨大的白仙鹤快速扇动翅膀飞在阴沉学的冥界天地间,祁鹤轩怕从背上掉下来,两只手揽上了于小莲的腰,
软软的,冰冰的。
于小莲嘴角一笑,没有在意,反而让祁鹤轩把手往上移动一些,说:“别盖住我的肚脐,我是用它来呼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